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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停尸费”事件始末及思考 发布时间:2017-12-08 16:14 来源:黑龙江网综合

  事件始末

  天价停尸费由来

  据华商报消息,2015年11月19日,产妇喻娜娜在周至县人民医院生下一名男婴后离世。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将其诉诸法院。2017年7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周至县人民医院赔偿死者家属50余万元人民币,随后通过强制执行,家属拿到了赔款,但当家属去医院打算取走产妇遗体安葬时,被告知要缴纳每日150元、总计10多万元的“停尸费”。

  记者采访被打关至太平间

  陕西电视台《都市热线》栏目组接到当事人的反映对周至县医院先后进行了四次采访。12月4日下午,陕西电视台一名记者前往周至县人民医院跟进采访“天价停尸费”报道时遭院方人员殴打。

  据被殴打记者称:“约1分钟后,十余名身穿制服的年轻男子冲进办公室。我出示记者证和介绍信后,有人说,‘事情不是都解决了,你咋又来了’,我说,‘继续调查’。穿制服的男子就地对我围殴,并抢夺采访设备。之后又将我强行从四楼拖拽到一楼保卫科,楼道内仍继续殴打。在一楼保卫科内,甚至还有人手持木棍击打我的头部、后背部和胸部。还有人叫来周至县人民医院太平间的管理者一起对我殴打。”

  5日,被打记者躺在医院病床上说,“之后的事情更让人难以忍受。他们将我带至太平间,对我说‘你喜欢调查太平间,那就让你待个够’,然后将我拘禁了十余分钟。放了我后,又有人硬塞给我2000元人民币,并有人持手机拍摄,要求我笑着配合,否则还会继续殴打。”当记者拿到随身携带的手机和采访设备后,发现其中大部分素材已被删除或破坏,甚至随身携带的300元现金也一同消失。

  涉案人员:记者欠打,下次遇见弄死他

  5日,官方通报称,涉案6人已被行政拘留。同日医院工作人员扬言:“以后遇见要弄死他,为了院长甘愿坐一辈子牢!”

  记者回访"天价停尸费"医院 遭"医院家属"谩骂阻拦

  6日下午2时许,华商记者和其他媒体记者前往周至县人民医院采访。当记者提出要看医院监控录像后,保卫科工作人员称:“需要院办领导同意才行。”院办工作人员称:“办公室主任早上去卫计局开会了,院长也去了,都不在。”

  下午2时30分许,记者前往该院太平间采访,刚到附近,就有工作人员关上大门。一名自称看门人的中年男子对记者说:“走走走。”边说边推搡,几名在太平间附近站立的男子也都围过来,他们自称是“医院家属”,高声质问记者:“你们到医院干啥来了?”还有一名自称医院家属的中年男子说:“记者前期报道确实有问题。”记者报警后,周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几名骂人的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记者查天价停尸费被关太平间 院方:监控出现故障

  据《财经》12月6日消息,调取医院监控视频时,院方称监控系统十天前就出现了故障,无法提供视频资料。据该院工作人员透露,监控室位于门诊一楼,现已被周至县警方查封。对于监控系统故障原因,该院一名保安称,系医院相关施工挖断了线路导致。

  院方:价格经物价局批准

  12月6日,周至县人民医院主管后勤的副院长毛亚卫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并不清楚这一事件过程,对于监控坏没坏,他也表示不知情。

  对于“天价停尸费”,毛亚卫向澎湃新闻出示了该院的收费依据:“周物发(2017)39号”文件——周至县物价局关于太平间尸体存放收费标准的复函。该函称,根据上报收费标准结合周至县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就有关收费标准函复如下:尸体存放每日最高限价20元(指尸体停尸台停放);尸体冷藏柜存放实行市场调节价,采取自愿原则,每日最高限价150元。

  处理结果

  陕西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被免职:涉嫌非法拘禁

  周至县政府网站刊发中共周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的消息称,经中共周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研究,报中共周至县委组织部批准,免去李新房同志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7日早些时候,周至警方通报,李新房及其他11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被刑事拘留。

  医院较高停尸收费标准仍在执行陕西物价局回应

  7日,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独家回应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称,周至县人民医院所谓的“150元/天的尸体冷藏柜存放收费标准”涉嫌违规。

  6日下午,医院负责人在周至县医院向记者表示,县医院20元/天的停尸台停尸费用、150元/天的冷藏柜停尸费用“有规可依”,并向记者展示了周至县物价局今年8月出台的相关文件。他说,目前该院执行的也是这一标准。记者注意到,该院太平间门口张贴的正是这一标准。

  观点

  法制晚报刊发评论称:“天价停尸费”事件 不能止于抓人

  无论哪种情况,周至县医院开出的150元/天的标准,都违反相关规定,是违法的。

  一个为谋求利益,连死人都不放过的医院,内部管理是否也存在诸多问题,是否还有其他侵害病人和家属利益的“标准”,以及因“上梁不正下梁歪”而形成的不良风气?看看该院以往的负面消息,难免令人生发出上述疑问。陕西省媒体曾报道的《男子被打断肋骨住院医院强行将其扔至荒野》《胆大周至县医院保安阻挠采访非法限制记者自由》《周至患者称手术室被打涉事医生停职接受调查》,仅从新闻标题就可看出,在该院发生过殴打患者、阻挠记者,此次殴打、拘禁记者是有“底蕴”的。

  好在周至县人民医院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院内很多领导不在,或被调查,或被停职,或被撤职,“现在是一个副院长在代管,一切工作正常开展”。

  新京报:刑拘了12个打记者的 还撼动不了天价停尸费?

  问题因天价停尸费而起,因打记者而上热搜,到头来,打记者之人是被秉公处理了,天价停尸费问题却岿然不动,其“执拗”的牛气和底气让人诧异。

  联想到涉事县医院此前被曝,几年前曾公开拉条幅谩骂记者;这次12月5日(也即记者被打次日)电视台再派记者调查“殴打事件”时又遭到阻挠和威胁;再如医院人员称记者行为“下贱”“欠收拾”、不明人士还叫嚣“以后遇见要弄死他(指记者),为了院长甘愿坐一辈子牢”;还有在监控坏没坏问题上态度的前后变化……其牛气很难说是偶然。

  任你怎么处理殴打记者之人,我自收天价停尸费不动。或许对此事中那些有错不改、想将错就错的有关人员,也该“动动”了。

  长江网:记者从事新闻采访究竟如何才能得到根本性保障?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中有明确条款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或许有关部门也应认真思考一下,是否可以对此类干扰、阻挠采访从严从重处罚,也算是对记者敢于探寻真相、勇于仗义执言最好的肯定,同时也是对社会真实声音最好的保护。

(综合来源:华商报、梨视频、新华网、中国青年报、新京报、长江网、法制晚报、新华网、《财经》等)

责任编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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