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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院将配备临床药师为患者用药把关 发布时间:2018-01-19 13:56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我省医院将配备临床药师为患者用药把关

开展处方点评工作,不合理用药将影响医生职称评定

  哈尔滨新闻网讯 日前,省卫计委下发《关于落实好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各项工作的通知》。当前,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药学服务要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药师要进入临床一线开展药学工作,逐步实现每100张床位配备1名临床药师的目标。

  开设用药咨询门诊

  《通知》要求,医院的药学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的8%。医疗机构可开展药师会诊工作,开设药师用药咨询门诊。鼓励与地方价格主管等部门协调,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

  各级医疗机构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临床药师,逐步实现每100张床位配备1名临床药师的目标。二级以上医院要实现药学服务全覆盖,为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个性化的用药指导。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处方进行审核,通过现场指导或远程方式,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建立重点药品监管目录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处方前置审核制度,确保所有处方经药师审核后调配发放。医疗机构要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对超常用药和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和跟踪。

  中医医院要建立严格的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重点对不符合辩证施治等中医药理论的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今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应控制在30%以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选择不少于30种药品作为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并随时监控药品使用情况。

  对临床使用不规范、价格昂贵及用药金额比较大的药品,建立重点药品监管目录、负面清单,对问题突出的,将药品使用情况和人员信息在行业内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和评价。

  方便患者查询药品信息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通过多媒体、自助查询机和微信平台等方式,方便患者查询药品用法、用量、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随访,为患者提供药品配送、用药指导服务,加强合理用药宣传。

  鼓励中医医院开展特色中药服务,接受委托,按医师处方制作丸、膏等剂型服务,探索中药饮片代加工、配送等服务。

责任编辑: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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