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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2-05 07:23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纪委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和整治突出问题,纠正“四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是,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高压之下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明知故犯,必须予以严肃处理。日前,哈市纪委通报八起典型案例。

  阿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阚洪涛等人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2月4日至9日,阿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阚洪涛和长江路治超监测站站长王世强、副站长张英、一中队中队长刘涛、二中队中队长唐国柱、四中队中队长马岩东等5名路政执法人员借到海口培训之机,到三亚市旅游,返回后分别在单位违规报销了1880元培训费及950元补助费。阚洪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世强、马岩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英、刘涛、唐国柱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市第六十中学副校长刘海龙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刘海龙借率队到上海参加“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大会”培训学习之机,到乌镇、外滩等景点游玩并在外用餐,产生的1.2万元费用通过虚开会务费的方式在学校报销。刘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校长权奇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供水集团原教育培训中心主任郭滨、会计付秀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时任市供水集团教育培训中心主任郭滨擅自让时任会计付秀梅以虚报培训讲课费的名义,发给15名职工津贴补助共计1.76万元。郭滨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查看两年处分;付秀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房区园林绿化工程处主任李建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李建梅自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多次挤占绿化养护专项经费,给本单位职工、长期雇佣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发放端午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补助。李建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依兰县第一中学教师陈晓玲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教师节前后,依兰县第一中学初一·七班班主任陈晓玲收受5名学生家长微信红包,合计金额558.88元。陈晓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方正县珠河村党支部委员、民兵连长、爱莲屯屯长王文宾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20日,王文宾租借他人场地为儿子操办升学宴,设置酒席23桌,招待亲友230余人,收受礼金2.96万元。王文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松北区万宝小学校长张翠兰办公室超标准问题。张翠兰使用一间40平方米的教室作为办公室,中间用软隔断隔成一个10平方米的小办公室和一个30平方米的会客室,中间有房门相通,实际上仍为个人使用,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张翠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巴彦县德祥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初彦伍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0月7日下午,初彦伍驾驶单位黑L8175A号公车,到哈市香坊区办理私事,其行为属于公车私用。初彦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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