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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科员工冒充患者重复报销医疗费19万,获缓刑被罚10万 发布时间:2018-03-14 13:56 来源:海南特区报

  海口市一医院医保科原管理员许岳军,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查与报销工作。2014年至2016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冒用患者留在医院的医疗发票原件,重复报销36名患者的医疗费19万余元。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许岳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利用职务和系统“漏洞”重复报销医疗费用19万余元

  许岳军曾担任海口市一医院医保科管理员,主要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查与报销工作。2014年至2016年间,患者在医院医保科报销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相关社保局不需要医院提供患者个人医疗费发票原件,因此患者个人住院医疗费发票原件留存在医保科。同时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使用的是两套不同且互不联网的系统。

  此时,许岳军利用职务之便,将部分已经报销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患者医疗费发票原件找出,并根据患者所提供的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需的材料,冒用患者身份进行重复报销。报销后医保费拨款到本院,之后其再冒名到医院领取。2014年至2016年期间,许岳军重复报销36名患者的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192728余元,其中许岳军领走17名患者重复报销款共计85334余元,另外19名患者重复报销款共107394余元由于许岳军未能找领款依据而没有领走。

  主动投案退赃款8.5万余元,法院以贪污罪判其缓刑

  2017年9月28日,许岳军主动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投案。案发前,许岳军向医院退还赃款20218余元。2017年10月9日,许岳军主动向琼山区人民检察院退还赃款60000元。2018年1月10日,许岳军主动向琼山区人民法院退还赃款5115余元。

  琼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岳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医院医保科管理员职务上的便利,冒用患者身份重复报销医疗费用共计192728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许岳军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报销的192728余元中有107394余元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案发后许岳军已退还全部85334余元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许岳军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对其宣告缓刑。被告人许岳军所退的85334余元是其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依法判决被告人许岳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责任编辑:付践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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