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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性侵要怎么保留证据 发布时间:2018-04-16 11:18 来源:大洋网

  大洋网讯 随着多种认知媒介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淫秽信息开始侵蚀着人们的思想和身心健康。近年来,各地纷纷爆出主要针对女性实施的性侵案件,而且被害人的年龄趋于年轻化,让人痛心、引人担忧。今天两则案例,让你了解如何预防性侵发生。

  案例 1

  心生歹念 深夜抢劫强奸一女子

  年仅17岁的杨某在广州打工,他每天下班回家都要经过广州某路段,每次经过的时间都是深夜12点左右。一段时间以后,杨某发现,他每次途经该路段时,都会遇到一名年轻、穿戴讲究的女子与他相对而过,可能这里也是这名女子回家的必经之路。在外打工的日子并不好过,杨某逐渐产生了厌烦情绪。一天想着能一次性捞笔大的,突然他就想到了抢劫这名女子。

  某天晚上,杨某提前来到该路段守候,到夜里12点,这名女子再次出现时,杨某突然上前把她拖到路边的草丛中进行殴打,逼迫她交出随身财物,但是这名女子誓死不从,与杨某抗争到底,杨某将她的双手捆绑住,开始搜身。案发时正值夏天,见女子穿着单薄,在搜身的过程中,杨某又产生了强奸的意图,强行与这名女子发生了性关系,然后拿着抢来的财物逃离现场。待这名女子报警后,警察将杨某抓获归案。法院判决杨某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

  案例 2

  酒吧玩乐 醉酒后竟被朋友性侵

  罗某某和陈某某是认识仅1个月的普通朋友,二人只知道对方的英文名字,对真实身份一无所知。某日晚,二人和其他几个朋友一同在酒吧喝酒玩乐。至次日凌晨5时许,罗某某以送陈某某回家为由,单独带她乘坐出租车离开,后又强行将她拉到一家宾馆开房入住,在房内违背陈某某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陈某某事后讲述,当晚自己喝了不少酒,有些醉意,虽尽力挣扎,但反抗无力。次日上午,她和朋友一起将罗某某扭送到派出所,期间她没有洗澡,并当场将自己的内裤作为证物提交给公安人员。最终法院判决罗某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官提醒

  遭遇性侵 女性要注意保留证据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是一种量刑较重的案罪行,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要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如果被强奸的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还要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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