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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沈阳事件”成为高校防性侵的里程碑 发布时间:2018-04-16 11:21 来源:大众网

  4月8日,北大校长林建华主持召开了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专题会议。校方出具当年《关于给予沈阳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据文件内容,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做出事实认定,其中涉及沈阳行为不当、违反师德,同年7月校方决定给予沈阳警告处分。(4月8日人民日报)

  一纸文件可能无法还原迟来20年的真相,但足以狠狠打沈阳教授一耳光。就在性侵事件发酵时,沈阳高调“发出一个弱弱的呼喊”:三个大学都拿“师德”说事。请问,这种定性靠什么:哪个正式决定上有这个结论?哪个事实支持这个结论?北大的文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鉴于这种令人无语的表现,沈阳之前的说法已不可信,特别是其“恶意诽谤”的回应俨然已成笑柄。处于风暴眼还公然扯谎,这不光是师德问题,还关乎做人底线。令人费解的是,明明存在处分文件,是不是师德问题也一目了然,为何沈阳还“嘴硬”?沈阳有发声的权利,但如此发声自取其辱,那点斯文荡然无存。

  从文件看,当年高岩自杀事件的定性并非性侵,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在法律上也无法认定,沈阳的行为仅仅被定义为:在与女学生的交往中态度不严肃、处理不恰当。文件还显示,是高岩主动要求和沈阳建立“恋爱”关系,而沈阳则处于被动地位。就是说,文件记录的事件内容和如今沈阳被举报的内容大相径庭,真相仍是谜。

  真相本不明朗,又时隔20年,高岩自杀事件可能永远无法水落石出,这恐怕是沈阳“嘴硬”的原因。换言之,尽管高岩的同学举报沈阳利用师生关系性侵了高岩并致其自杀,但目前的证据还无法证明。在凋零的生命面前,警告的处分显然不值一提。事实也证明,高岩的自杀及北大的处分并未影响沈阳后来的名利,只能让人感慨“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了。

  沈阳事件再次凸显了一个老问题:面对高校教师利用手中的权力骚扰、性侵学生的现象,校方调查不积极不深入、当事学生无力反抗、证据难以固定,“色狼”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其实,类似事件不仅关乎师德,还关乎犯罪问题,但多数案例仅停留在师德层面,未进入司法程序。在厦大诱奸事件和北航性骚扰事件中,当事教师不仅保住了饭碗,有人还在学术领域“满血复活”。

  严惩权力关系下的性侵事件,高校应拿出更大勇气和作为,而不能只是隔靴挠痒式的师德师风建设。所谓严惩,不仅是指具体惩罚措施的严厉,比如对涉事老师“双开”、公安机关依法惩治等,还包括建立一套完善的防范机制,比如事前对老师权力的监督制约、事中事后对受害女生隐私的保密以及防止被报复等。但愿北大这起陈年旧案能成为防性骚扰、防性侵的里程碑。

责任编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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