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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市场价航线涨幅不得超过10% 发布时间:2018-04-19 09:14 来源:人民网

  昨日,中国民航局发展计划司副巡视员张清在民航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防止出现票价大范围、大幅度的上涨,民航局在制度上对每航季、每家航空公司调整价格的范围和幅度将进行监督,市场调节价幅度是10%。

  2017年12月,中国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306条国内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今年4月13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关于印发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的通知》显示,目前共1030条国内航线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此前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5家以上(含5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运营的国内航线,国内旅客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航空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每家航空运输企业每航季上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济舱无折扣公布运价的航线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上航季运营实行市场调节价航线总数的15%(不足10条航线的最多可以调整10条);每条航线每航季无折扣公布运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

责任编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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