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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机动车检测机构串通涨价将受罚 检车遇5大问题可拨12358举报 发布时间:2018-05-21 07:57 来源:生活报

  生活报5月21日讯 20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发布《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6 月底前,对辖区内所有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检查巡查。对拒不纠正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同时,要保持12358价格监管平台畅通。

  重点检查以下价格行为:

  1、依法合理自主制定检测服务收费标准情况。

  2、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情况。重点检查未在显著位置使用符合要求的服务价格公示板(牌),并如实注明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未通过收费公示栏等平台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板(牌)的内容漏标、错标或模糊不清;在收费标准变动时,未及时变更公示内容,收费公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费用等行为。

  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行为。

  4、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是否存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标明价格附加条件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5、相互串通、横向垄断协议行为。重点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机动车检测机构之间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价格、限定最低价格、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交易,以及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价格垄断等行为。

责任编辑: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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