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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为英雄烈士名誉护航 发布时间:2018-05-21 10:15 来源:红网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英烈保护法,对弘扬传承英烈精神、惩治亵渎英烈行为、确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构建起保护英烈的全方位体系。(5月1日《人民日报》)

  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国人对英雄烈士非常尊重。英雄烈士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存亡、建设和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尊重英雄烈士是对国人基本的道德价值要求。然而,极少数人价值观错乱,有的否定、攻击英雄历史,有的“精日分子”美化侵略历史,引起国人极端愤慨。英雄烈士保护法表决通过,是以良法善治为英雄烈士的名誉保驾护航。

  近现代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一大批仁人志士为了寻找国家和民族的道路前赴后继,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牺牲非常悲壮,比泰山还重。正因为有他们当年的付出,才有今天国人的和平幸福生活。李大钊、方志敏、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江竹筠、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雷锋,这些人的功绩彪炳史册,他们的精神已经融入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长河。国人对英雄烈士要保持基本的温情与敬意。

  这些年,国家对英雄烈士日益重视。将9月3日设立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国之名纪念为国牺牲的英雄烈士,正是为了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这几年,每年清明节前,国家用军机运回抗美援朝烈士遗骸,让长眠异国他乡的英雄烈士回家,体现了对英雄烈士的尊重。国家如此重视英雄烈士,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英雄烈士的浓厚氛围。

  国人对英雄烈士也很尊重。清明节,人们缅怀自家先人,也会纪念为国牺牲的英烈,这体现了人们浓烈的家国情怀。在烈士名誉受到损伤时,绝大多数国人会对损伤烈士荣誉的人和行为提出批评。前段时间,网友“洁洁良”在网上发布精日言论,产生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舆论一致批评。两名男子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拍摄二战日本军服照,引起国人愤慨。还有之前少数人在网络上通过消解历史事实的方式否定、攻击英雄烈士,公众非常反感。底线不可触碰,道德良知不可违背。尊重英雄烈士,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英雄烈士保护法表决通过,体现了维护英雄烈士名誉的高度共识。该法律对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纪念设施保护、宣传教育、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作出法律规定,正是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维护英雄烈士名誉,体现的是国人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全面依法治国时代,任何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认真落实好英雄烈士保护法,不能逾越雷池半步。

  法律的出台必将更好地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也期待全体国人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

责任编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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