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吴沈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沈义简历
吴沈义,男,汉族,1962 年 4 月生,黑龙江汤原人,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1988 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09 — 1983.08 双鸭山师范学校中文专业学习
1983.08 — 1987.09 鹤岗市第三中学教师
1987.09 — 1989.02 鹤岗市向阳区党办干事
1989.02 — 1994.01 鹤岗市纪委干事、副科级检查员
1994.01 — 1995.03 鹤岗市纪委调研室正科级检查员
1995.03 — 1997.09 鹤岗市纪委审理室正科级检查员
1997.09 — 2001.10 鹤岗市兴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1.10 — 2005.05 鹤岗市兴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5.05 — 2005.12 鹤岗市兴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主持政府工作)
2005.12 — 2008.09 鹤岗市兴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4.03 — 2006.07 黑龙江省委党校中文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8.09 — 2009.07 待安排
2009.07 — 2012.03 鹤岗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7.03 — 2010.01 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2.03 — 2013.09 鹤岗市住房保障局党委书记
2013.09 — 2015.11 鹤岗市住房保障局党委书记兼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主任
2015.11 — 2017.08 鹤岗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主任
2017.08 — 2018.05 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2018.05 免职
(佳木斯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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