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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布边督边改典型案例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发布时间:2018-06-18 08:39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17日讯(吴殿峰 记者王彦)记者从黑龙江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一批次至第三批次共196件举报问题线索,其中重点举报问题线索46件,截至目前我省已办结43件。17日,我省公布一批重点案件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案例一:

  土地承包到期退耕还湿 仍有居民私自耕种

  肇源薄荷台乡将对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群众举报:2018年,薄荷台乡前台村1300亩耕地承包合同到期,肇源县相关部门通知承包者恢复湿地,但前台村和邻村村民仍继续种地,并未恢复湿地。举报人要求彻查此事,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调查结果: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信访反映的该地块位于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面积为1211.77亩。2010年薄荷台乡前台村将该地块承包给当地村民经营,今年2月合同到期。4月25日相关部门将该地块收回,不再对外发包,并恢复生态植被。4月28日,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发现退耕还湿地块内有50余亩被耕种。5月30日,工作人员巡查时又发现该地块有耕种迹象。

  针对该地块被耕种问题,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于4月28日立案调查,6月12日对该地块进行了退耕,于6月13日采取人工种草的方式恢复生态植被。

  下一步,依据调查结果,对该地块的耕种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目前,肇源县纪委监察委已启动受案机制,正在进行调查核查。

  案例二:

  巴彦县西集镇5家粉石厂排放粉尘污染环境

  环保部门查封企业相关设备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群众举报:巴彦县西集镇十多家粉石厂都没有除尘设备,生产期间排放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居民身体健康。

  调查结果: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信访反映的西集镇共有粉石厂7家。其中针对5家生产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巴彦县环保局于6月4日分别向涉事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未完善相关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生产。同日,对5家企业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分别对巴彦县西集镇长峰第一采石有限公司、巴彦县兴集采石有限公司、巴彦县繁荣采石有限公司、巴彦县西集吉星石料厂等企业的违法行为罚款80万元;拟对巴彦县兴振石料加工销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和50万元。6月6日,巴彦县环保局对5家企业产生污染的设施、设备实施了查封。

  下一步,巴彦县将举一反三,对全县采石场进行严格管理。针对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涉嫌存在的违纪问题,巴彦县纪委已启动调查问责程序。

责任编辑: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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