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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今年将改造4.92万户农村危房 1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安居梦 发布时间:2018-08-10 08:16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8月10日讯 桦川县创业乡丰年村的贫困户李秀岐,日前告别危房,住进了政府统一建的新房。桦川县通过建、修、买、租、进等方式解决了和李秀岐同样情况的651户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记者从省住房建设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完成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92万户,有近15万农村贫困人口住上安全房。

  据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和经省政府批准的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等要求,省住房建设厅近期已将20个国贫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有关各市、县(市)住建部门。省住房建设厅要求,要将截至6月底各县(市)动态调整后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危房户列入2018年改造计划,改造任务由各县(市)自行安排,改造后一并纳入年底验收。

  与此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2018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抵边行政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工作部署,根据全省非国贫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抵边行政村其他三类重点对象贫困户危房存量,确定2018年全省非国贫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将2018年全省非国贫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达给各市、县(市、区)政府部门。

  省住房建设厅要求按照确定的改造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屯和贫困户,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政策措施,抢抓项目开工建设。要帮助改造户合理选择改造方式。要大力推广节能技术,指导改造户按省住房建设厅下发的户型图集、施工流程和加固改造技术要求,改造建设安全住房。要组织村镇干部、设计单位、建筑企业深入农村,开展技术下乡、建材下乡、送图下乡活动,帮助农户解决危房改造中的实际困难。要按照“一户一卡”要求向贫困户发放《政策明白卡》,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夯实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现场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和公示制度。在实行监理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农民自行改造建设住房质量告知制度,实现质量监管与服务指导定人定户、网格化、全覆盖。市(地)住房建设部门要对所辖县(市、区)危房改造项目全面开展质量抽查,确保让贫困户住上安全房。

责任编辑: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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