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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通报4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学子宴”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16 16:33 来源:佳木斯日报

  佳木斯日报8月16日讯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以“谢师宴”“学子宴”为名操办酒席,实则借机敛财,变味的“人情往来”又开始在社会上抬头,尤其是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不顾禁令,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学子宴”,在干部群众中影响极坏。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富锦市向阳川镇徐家店村党支部书记周济友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18年7月15日,周济友在富锦市二龙山镇神龙大酒店摆设“学子宴”4桌,宴请同学、朋友和个别村民,并收取礼金。周济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全部退还。

  2.桦南县大八浪乡吉兴村会计张伟东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18年7月15日,张伟东在吉兴村摆设“学子宴”14桌,其中管理服务对象7桌,并收取礼金。张伟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全部退还。

  3.汤原县吉祥乡华丰村会计张晓光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18年6月16日,张晓光在华丰村摆设“学子宴”10桌,宴请亲属、同学、朋友,并收取礼金。张晓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全部退还。

  4.桦川县悦来镇冷云村党员薛昌胜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18年8月4日,薛昌胜在桦川县迈诺森大酒店摆设“学子宴”15桌,宴请亲属、同学、朋友,并收取礼金。薛昌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全部退还。

  为规范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2017年,市委印发了《佳木斯市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以生日、子女升学、乔迁为名,摆桌设宴、借机敛财,但仍有个别人员对组织纪律置若罔闻,心存侥幸,违规操办“学子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教育监督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以拒办“学子宴”、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共同抵制“学子宴”歪风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组织人员现场排查等方式,对举报和发现的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及时受理、快速查处,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严格实施问责机制,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整治不力,“学子宴”高发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也要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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