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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9起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被通报 发布时间:2018-09-11 16:56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9月11日讯(记者 张璐)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鹤岗市纪委监委通报9起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物业科负责人佟沈贺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20日14时,佟沈贺驾驶机动车在南山区铁西路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8年5月2日,佟沈贺受到记过处分。

  2.市广播电视台经济部编辑马志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4日14时28分,马志驾驶机动车在工农区四号楼路口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8年8月22日,马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鹤岗鹤矿医院有限公司保卫部部长朱宝兴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21日19时40分,朱宝兴驾驶机动车在向阳区光明路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8年5月2日,朱宝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绥滨县国土资源局富强乡国土站站长王广才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2日19时27分,王广才驾驶机动车在绥滨县奋斗路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8年5月3日,王广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绥滨县北山乡政府主任科员武传义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3月9日15时05分,武传义驾驶机动车在绥滨县红星大街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8年5月3日,武传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绥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员杨军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9日19时20分,杨军驾驶机动车在绥滨县丰田街锦江之星宾馆门前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8年6月8日,杨军受到警告处分。

  7.萝北县黎明水库管理站工程师袁学勇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5日19时55分,袁学勇驾驶机动车在穆棱市下城子镇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8年5月2日,袁学勇受到警告处分。

  8.萝北县发改局散装办科员刘丕业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20日19时48分,刘丕业驾驶机动车在萝北县通河路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18年4月19日,刘丕业受到警告处分。

  9.市城管局市政建设管理处职工孙业辉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3日23时40分,孙业辉驾驶机动车在南山区金都KTV门前被交警部门检查,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3月29日,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孙业辉犯危险驾驶罪,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8年8月9日,孙业辉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责任编辑: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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