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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取消下放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 发布时间:2018-11-21 09:42 来源:大庆网

  大庆网11月20日讯 近日,我市发布《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市政府决定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下放2项行政权力、取消2项行政权力、合并2项行政权力(合并为1项)、增加1项行政权力。

  根据《决定》,此次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职权类型包括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4类。涉及到的行使主体单位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3家。

  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取消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行为的处罚;以上2项行政处罚不再作为行政权力事项。

  下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以委托方式下放到大同区人民防空部门;下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政许可,以委托方式下放到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和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合并绿地临时占用、挖掘和花卉、草坪损坏赔偿费的征收和树木移植损伤、砍伐赔偿费的征收两项行政征收,将两项行政征收合并为“绿地占用、挖掘赔偿费、树木赔偿费征收”。

  增加1项行政处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处罚;此项为2018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新下放权力事项,市城管委为我市市级承接部门。

  对于此次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府要求各单位要从职能转变的角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同时,要求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

  据悉,《决定》已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aqing.gov.cn/)公布,自10月3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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