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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发布时间:2019-01-12 15:48 来源:黑龙江网

审讯现场。

  黑龙江网1月12讯(记者穆静莹)9日凌晨,在哈尔滨市道外区G221国道691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一名行人被一辆大货车撞倒致其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11日上午,肇事嫌疑人到案,案件宣布告破。

嫌疑人宫某龙。

  据记者了解,9日凌晨,太平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勘察工作,后经120急救人员确认,被撞行人已无生命体征。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大队逃逸案件侦查科立即投入到此案的侦破中,根据分析比对,发现一辆悬挂贵CD8883(黄牌)的蓝色欧曼牌货车有重大肇事嫌疑,经过进一步侦查,确定该车驾驶人为通河县人宫某龙(男,30岁)。追逃民警立即前往通河县对其进行抓捕,最终嫌疑人宫某龙于案发50小时后到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宫某龙对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事故的相关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宫某龙交代,9日凌晨2时30分许,其驾驶重型货车在道外区G221国道上行驶时,遇前方一行人横过马路躲闪不及,将其撞倒。后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该人已经死亡,因害怕承担相关责任,后驾车逃离现场。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提示:当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开展救援,同时保护好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以防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切不可为逃避责任,肇事逃逸,否则将承担十分严重的法律后果。

责任编辑:付践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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