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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校园欺凌视频热传 教育局:施暴学生已被记过 发布时间:2019-03-16 09:30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 3月15日,一段校园暴力视频在网络疯传。视频中,数名身穿校服的男学生手持木棍、皮带在楼道里殴打一名男生,木棍被打断后,有男生开始用脚快速踢打被打者头部。楼道内广告显示,此地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西安十一中学附近。

  3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宣传科一许姓工作人员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视频中施暴学生确实是西安十一中学学生,此事发生于2019年1月的寒假期间,当时学校已经和警方、教育局协同处理,被打学生和校园暴力学生已经达成赔偿。

  在对伤情的介绍中,该工作人员表示,被打学生“没啥伤”,头发、胳膊有点肿,头有点疼,因为冬天穿得厚。五六名施暴学生被记过处分。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等30名人大代表曾联名提交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议案。提出“修改未成年人失范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长期追踪机制”。

  此外,建议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地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

  据此,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司法保护第五十四条第二点最后添加: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可依照更高年龄段责任承担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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