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讯(记者 穆静莹)3月15日晚,高速支队哈牡大队组织20名警力在哈牡高速阿城收费站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期间连续查获了两例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晚20时10分左右,一辆从高速公路驶出匝道的白色本田小型客车在发现前方执勤交警时,并未减速行驶,反而向收费岗亭快速前进,由于拦截措施部署到位,最终该车在即将进入船型岛前被执勤交警截停。
经检查,该车驾驶人于某为无证驾驶。当晚,于某驾车经过小岭收费站上的高速公路,车内一共4人,其他3个有驾驶证的乘客,以夜间疲劳为由将车辆交给于某驾驶,但他们都不知道于某没有驾驶证。最终,于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20时20分左右,执勤交警在检查另外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大众轿车时,驾驶人不能当场出示驾驶证和身份证,且不能提供身份证号的行为引起了执勤交警的警觉。经过民警进一步核实,刘某的驾驶证因交通违法被一次记满12分,如今驾照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车。
目前,高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项规定,对于某、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付践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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