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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壹彤地产被曝挪用7千万购房款 实控人曾被列为"老赖" 发布时间:2019-04-16 08:50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4月15日讯 近日,有业主通过微博投诉哈尔滨壹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彤地产”)非法挪用客户房款,涉案金额高达7000万元,受害者500余人。

  对上述投诉,中国网财经记者试图联系壹彤地产求证,但其官网公布的多部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事实上,早在2017年末,就有业主反映称,其通过哈尔滨壹彤地产购买的一套二手房的全额房款被财务收走后迟迟不给办房产证,疑似房款被挪用。此前,壹彤地产还曾被曝出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对买卖双方隐瞒卖价和买价,由工作人员扮演已经丧偶的户主的“丈夫”与买方见面、签合同。

  天眼查数据显示,壹彤地产的实际控制人为壹彤投资集团执行董事刘曦,其在2017年因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了解,继巨业地产、易房地产后,壹彤房地产是哈尔滨近半年来第3家出现挪用客户资金问题的房地产中介公司。2018年末,通过哈尔滨巨业地产买房卖房的数百名业主收到消息,巨业地产法人失联,百余家门店全部关门,超过5000万元房款下落不明;2019年初,数百名通过哈尔滨易房地产交易的业主也发现房款被挪用,已知涉及金额超过6000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到,二手房买卖一般通过资金监管完成交易。而所谓的资金监管,又称第三方监管,就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等机构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如果买卖双方在交易时采用资金监管方式,买房人支付的首付款和申请的贷款会先划入这一“专用账户”内,意在保障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而上述事件正是在这一环节出现了监管真空,业主的购房款没有存到监管账户,而是被中介挪用,最终造成了业主的损失。

  2018年12月,黑龙江省住建厅、黑龙江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曾联合发文,要求严格落实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各项要求,经备案且为交易双方委托代理存量房交易贷款业务或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如果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的存量房贷款业务,首付款资金未进入监管账户的,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审批发放贷款。

  但即便如此,仍有业主的首付房款并未进入贷款办理步骤,而是直接转到了中介公司账户,并被挪用侵占。

  对此,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印在2019年2月2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由市住建局单独或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制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其中应当包含 " 交易资金监管约定 " 等事项;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在《合同(试行)》示范文本中明确载明房地产经纪机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和账号,不得使用非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存储、划转交易资金。

责任编辑: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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