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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季结束 室温不达标可退费 发布时间:2019-04-21 08:06 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哈尔滨2018-2019年度供热季结束室温不达标可拿测温记录退费

  20日,2018年至2019年度供热季结束。从本月底开始,哈尔滨市各大供热单位将进入供热设备设施检修期,与此同时,供热单位提醒市民,停热后要查看管线接口处是否漏水,如存在本供热季有室温不达标的情况,市民可凭当时的测温记录申请退费。

  记者在哈投物业供热服务平台公众号看到,该热企已发布温馨提示,称供热结束后,供热设施温度降低,由于热胀冷缩的缘故,用户家中个别暖气管道接头可能出现松动,导致跑冒滴漏现象,建议用户仔细检查各种接头,如出现类似问题,及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处理,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损失。

  供热单位技术人员提醒,供暖期结束后,供热企业将对供热管网进行充满水保养,供热设施里有水,不要私自对家中供暖设施进行改动,须拆卸供热设施的用户,应提前与供热公司联系。

  对于在前一个供暖期出现供热不达标情况的居民,供热主管部门提醒,可凭测温记录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供暖企业提出减免热费要求,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明,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需退还用户热费的,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

责任编辑:刘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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