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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人员评职称享“优待” 发布时间:2019-04-25 09:48 来源:北京晚报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最新通知,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时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要求,力争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通知提出,要建设500个县域医疗共同体,共同体内人员柔性流动、双向交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要求,可作为评审参考条件,单独设立评审组、完善评价标准。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同时,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帮扶效果列入帮扶机构年终考核、等级评审内容,作为评先树优必要条件。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下派人员优先派驻到临床医师短缺、医疗需求较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据悉,目前全国已建成558个全科医生基地和1660个基层实践基地,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全科规范化培训体系。2019年拟毕业的全科规培生约2万人,创历史新高。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提出的目标,到2030年要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全科医生。

责任编辑:付践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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