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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对24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 148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9-06-22 07:46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22日讯 21日上午9时,全省19家法院对24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涉案的14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1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1832余万元。

  此次公开宣判,剑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这些犯罪分子,有的大肆盗窃国有煤矿,侵害国有资产,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的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危及党的执政基础;有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有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通过非法手段大肆敛财;有的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非法行业,污染社会风气;有的随意殴打他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有的实施“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开宣判的案件中,还包括4名已判决涉黑涉恶案件的后到案人员。

  当前,我省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扎实工作,聚焦“重点案件”“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精准发力,出重拳、办铁案、扩战果,始终保持凌厉攻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市第10批集中公开宣判情况进行发布。

  当天,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道外区、平房区、阿城区、双城区、延寿县5个基层法院对7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涉案4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介绍,本次集中公开宣判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是道外区法院审理的王开峰(杨志同案)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平房区法院审理的汪景卫等14人敲诈勒索案、王志新等11人抢劫案、阿城区法院审理的于德双等4人寻衅滋事案、双城区法院审理的丁日东等2人强迫交易案、张庆利等3人强迫交易案、延寿县法院审理的车延锋等10人非法拘禁案。截至6月21日,全市共开展了10批集中公开宣判,共有55个涉黑涉恶集团(团伙)、68起案件的428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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