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6月28日讯 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草案)》的议案。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发现有关间谍行为的可疑线索,应当及时通过12339举报电话、网络平台、信件等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或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报告,有关单位应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对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做出特别重大贡献,或提供特别重要的反间谍工作线索的,给予五万至三十万元奖金。
责任编辑: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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