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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涝抗灾及灾后生产自救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1 08:27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严璐璐 记者 石启立)由于黑龙江多地出现强降雨天气,形成多地雨涝灾害。7月20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涝抗灾及灾后生产自救的紧急通知。

  近期全省强对流和强降雨天气增多,逊克、巴彦、尚志、讷河等地降大到暴雨,其中讷河市老莱镇 7月19日20时30分至7月20日4时00分降雨量180.1毫米,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据省气象台预报,7月21日夜间到22日白天:鹤岗、佳木斯、双鸭山、鸡西、七台河、牡丹江阴有大雨,其中鹤岗东部、佳木斯西部、双鸭山西部、鸡西西部、牡丹江东部有暴雨。为积极应对强降雨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切实做好防涝抗灾和农业生产自救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抓好落实。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要根据气象条件和灾害发生趋势,提早做好各项农业抗灾准备工作,储备好物资、资金和队伍。要做好蔬菜棚室、畜禽养殖圈场、渔业养殖渔塘等农业生产设施加固和防灾准备,确保农业设施安全。

  要全力抢排田间积水。要充分发挥排水工程作用,降低沟渠水位,加快顺水排水进度。对低洼农田积水地块,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采取深挖扩容、清淤除障等疏浚措施,加快排水散墒。对不具备挖沟条件的,要架设水泵,设置临时泵站,采取强排措施,快速排除农田积水,减少农作物水淹时间。

  要落实田间管理措施。当前,玉米即将进入抽雄期,水稻处在孕穗期,大豆正值盛花期。对受淹作物,要指导农民通过排水降渍、扶苗洗苗等灾后田间管理措施,促进受灾作物及早恢复生长,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天晴后,对受灾大田作物地块要及时喷施磷酸二氢钾等叶面肥,迅速补充养分,增强植株抗逆能力,延长叶片功能期;水田要及时排水晒田,割除池埂大草,增强通风透光,促进干物质积累,防止作物贪青晚熟。

  要搞好病虫害防控。各地要加强稻瘟病、马铃薯晚疫病、三代粘虫、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预测预报,一旦达到防治指标,准确把握最佳防控时期,适时开展防治,特别是突出绿色防控、科学施药,有效减少化学农药用量,确保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对已发生灾情的,要迅速制定农业生产抗灾自救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技术措施,组织基层干部群众投身农业生产抗灾自救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省农业农村厅己成立工作组深入到受灾较重的县份进行实地指导,各地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第一时间深入灾区,根据受灾程度,指导农民科学抗灾自救。

  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受灾地块,要积极协调保险公司,搞好灾情核查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上限额度标准,做到早赔付、早兑现。对于绝产绝收地块,要待江河水位下降后,组织农民排净田间积水,及时改种秋菜等生育期较短作物,全力把农民损失降到最低点。及时发布省内外用工信息,组织受灾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并扶持受灾户发展畜牧业、捕捞业、山产品采集业和小作坊生产等多种经营,挖掘增收潜力,防止农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要加强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协调气象、水利等部门,认真落实好已下发的《关于建立灾害防范预警联动机制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农民发布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努力做到覆盖到村、落实到人,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出现农业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责任编辑: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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