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黑龙江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试行)》《黑龙江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将省总河湖长、省级河长湖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省总河湖长
张庆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文涛省委副书记、省长
二、省级河长湖长
陈海波省委副书记(黑龙江)
王常松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呼兰河)李海涛省委常委、副省长(挠力河)
甘荣坤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倭肯河)
傅永国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五大连池)
王永康省委常委、副省长(嫩江)
张雨浦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牡丹江)
贾玉梅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苏里江、兴凯湖)
杜和平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拉林河)
陈安丽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汤旺河)
孙东生副省长(讷谟尔河)
毕宝文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通肯河)
程志明副省长(乌裕尔河)
聂云凌副省长(松花江)
沈 莹副省长(穆棱河)
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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