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0日讯 11月20日下午三时,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被告人马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马某等四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高利转贷罪、敲诈勒索罪等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北安法院于11月5日对该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历时11个小时,合议庭成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审理,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
经审理,被告人马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高利转贷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六万五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马某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十八万三千六百六十五元三角七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许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崔某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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