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 > 其他

@龙江人 7个工作日可完成公积金贷款审批 发布时间:2020-01-17 07:38 来源:黑龙江日报

  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

  日前,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黑龙江银保监局及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地)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行为,防范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通知》要求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根据公积金归集量、贷款需求量及房价等因素确定。还款能力应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城市基本生活费、家庭负债及担保负债等情况综合评估。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并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采取所购住房抵押的,应落实抵押权登记或预告登记手续;对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质押物应为凭证式国债或受委托贷款银行人民币定期存单;对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保证人资格应已通过公积金中心认可,在担保责任未撤销前,保证人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公积金中心对于符合政策、办理要件齐全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准予公积金贷款的,应在担保落实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积金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要明确贷后管理部门,对贷款逾期责任实行跟踪倒查,定期分析研判,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贷后管理水平。建立贷后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贷后检查,评估贷款楼盘项目风险,监测借款人征信和收入、抵押物价值、保证人财务等变动情况,及时识别、发现、处置风险。

  《通知》要求

  贷款城市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建立协同机制,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互通借款人缴存、提取、贷款、还款、逾期和变更等信息。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按照逾期贷款分类开展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可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对于失信借款人,公积金中心可限制其一定期限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资格。各公积金中心按照本 《通知》要求,规范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公积金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力度,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责任编辑:刘秋晨

审核: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举报邮箱:chinahljcn@126.com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