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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民可自愿进行核酸检测 发布时间:2020-04-21 08:43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 邵晶岩)4月20日,绥芬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二十六号通告。通告称,针对当前疫情情况,加强发热人员就诊管理,按自愿自费原则,面向社会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通告要求,居民自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要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不得故意隐瞒。患者就诊后,发热门诊须对所有就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将患者分流到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疗,核酸检测费用由患者自理。就诊过程中,如遇急诊急救患者,可优先处理急症,待患者症状稳定后转回发热门诊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退烧药、止咳药和抗病毒药,诊所和医院严格执行发热病例“不接诊、快报告”制度。

  自4月21日起,绥芬河市阜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定点采样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核酸检测采样服务。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在每日8时至17时期间,电话预约咨询,每日预约检测采样限200人。预约成功后,居民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约定日期前往采样机构,做好相关登记后,进行采样。采样时须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将发送至本人微信或邮寄给本人。

责任编辑:刘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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