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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南送电量同比增加4.9亿千瓦时 发布时间:2020-05-18 08:23 来源:黑龙江网

  本报讯(康琦 记者 张桂英)记者从省电力公司获悉,截至4月30日,我省累计南送电量完成38.0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9亿千瓦时。在确保省内可靠供电、供热的前提下,南送电量的增加既有效缓解了省内发电企业的经营压力,又为南方省份复工复产提供了电力支援。

  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内发电企业发电空间严重不足。省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引导省内发电企业积极参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第一时间通过多种途径发布交易公告,积极联系相关发电集团及发电企业,指导、协助其进一步核准机组容量,为新投产及通过试运行的机组争取交易资格,确保各发电企业足额、全额参与交易。同时,科学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增加“北电南送”电量。

  截至目前,本年度我省获取送华北、送山东中长期交易电量10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亿千瓦时,实现了“南北共赢”的能源互联局面。

责任编辑:刘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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