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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行医用耗材“全国最低价” 缓解百姓“看病贵” 发布时间:2020-06-03 15:39 来源: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推动招标采购制度改革,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缓解百姓“看病贵”问题。

  推行“全国最低价”政策

  为进一步解决百姓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省医疗保障局主动聚焦并回应百姓关心关注的药品耗材价格虚高问题,积极开展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先后发布药品和耗材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文件,对于医用耗材采取结合全国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其他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要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报送价格动态调整材料,目前共3571个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10.23%。同时,对于企业申请挂网产品要以“全国最低价”挂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问题。

  全力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有关要求,有效降低检测试剂价格,满足我省检测需求,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于2020年5月1日至7日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8日采购结果正式执行,最低中选价16.78元,平均中选价20.89元,降价幅度约70%,进一步降低了检测成本。同步调整核酸检测价格,全省各市地核酸检测价格最高不超过135元,有效缓解了百姓检测负担,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探索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新路径

  《黑龙江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合同管理、发挥杠杆作用、明确各方职能。鼓励各市(地)及各医疗机构遴选国家及省级组织带量采购外的品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带量采购,为下步探索带量采购进一步推动医用耗材降价惠民规划了清晰路径。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成

  省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9年12月20日起,全面取消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经测算,全省全省取消耗材加成金额5.5亿元,同步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自此,省内公立医疗机构以耗材补医成为历史,向回归公益轨道又迈进了一大步。

  加入联盟采购提升议价能力

  省医疗保障局积极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改革,借助发达省份先进医疗资源优势,2019年底,与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山西、内蒙古、山东等9省市医保局组成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联盟,正式步入发达省份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主干道,联合开展了人工晶体类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经报名、审核、专家测评、组织竞价,目前共有44类产品确定中选,与我省地区的原采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53.72%,最高降幅为84.21%,在相同采购量情况下,采购中选产品一年可节省约2591万元,产品价格预计今年7月执行。

责任编辑:陈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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