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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照片、面具替学 哈尔滨172名驾驶人被列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2020-06-09 14:36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记者 石岩松)近期,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在对驾驶人互联网审验教育业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个别人使用照片、面具替学,更有甚者直接让他人替学。目前,已有172名替学者被列入“黑名单”,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撤销审验记录,且三年内只能通过现场教育形式审验。

  据了解,今年4月1日,为方便驾驶人办理违法记分审验教育学习,哈尔滨交警部门正式启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互联网审验教育,即可足不出户办理驾驶证审验。目前已有5623人完成互联网审验教育。

  互联网审验教育的对象是针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1至8分的驾驶人。以往只能通过到交警部门参加现场教育的方式完成审验业务,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启用后,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参加审验教育,只需连续三天累计教育时间超过3小时即可完成(连续三天累计时间未满3小时的、每日学习少于1小时的,需重新学习),十分方便。但是,交警部门在近期的审核过程中,发现172名驾驶人使用照片、面具替学,更有甚者直接让他人替学,这些驾驶人全部被撤销审验记录,且三年内只能通过现场教育形式参加审验。

  据介绍,驾驶人在学习过程中,系统会随机抓拍驾驶人照片并进行比对。每位参加学习的驾驶人都会产生数十条比对结果,每一条比对结果都要经过交警部门的严格人工审核。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对学习记录审核18.14万次,凡是通过照片、面具或他人替学的,全部被筛查出来并列入“黑名单”。

  交警部门提示

  1、持A、B型驾驶证在上一记分周期累计8分以下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网上申请参加网络学习或者现场学习;9至11分或者校车驾驶人可以申请现场学习。

  2、驾驶人在参加网络审验教育学习时,要详细阅读学习要求,在提交审验学习申请后,按时参加学习。

  3、首次参加学习未达到每天学时1小时以上,连续三天累计教育时间超过3小时的,系统将自动确定为无效;再次进行学习的,必须当日一次学满3小时,否则系统将自动确定为无效;

  4、系统随机抓拍照片时,驾驶人容易出现从事与网络教育无关活动的情形,这段学习记录则不能通过,经审核不通过的学习记录会自动扣除相对应的学习时间。建议驾驶人增加每日学习时长、缩短学习天数,尽快完成学习;对于已经完成3小时学习的驾驶人,要注意审核状态,经审核不足3小时的要及时补足学习时间。

  5、驾驶人本人应持续在线接受教育,系统将随机抓拍学习照片存档并进行系统自动在线抽查,对抽查发现未在线接受教育的,网络学习学时无效。本人应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端坐于电脑或手机前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尤其注意在室内或者夜晚学习时,防止逆光或光线不足导致头像模糊,影响系统精准判断,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严禁随意走动、躺卧等与学习无关、影响学习和不文明的行为,禁止在车内学习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存在以上行为的网络教育学时无效。

责任编辑:刘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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