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确定下一步河湖长制工作重点
严守水环境底线“清四乱”向中小河流延伸
黑龙江日报9月21日讯 日前,,对我省下一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做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按照省总河湖长3号令要求,通过工程换水、控灌节水、休耕停水“三水”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满足全省阶段性控制指标要求,逐步解决三江平原地下水超采问题。按照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到2022年底,50%的县(市、区)都要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将分配水量落实到年取水超过50万立方米的取水口,建立地下水井审批登记台账,把可用水量逐级分解到不同行政区域。
会议要求,要坚决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紧盯任务清单,向年度目标发起总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抢拼三季度、冲刺四季度,确保全面按照国家要求如期完成各项目标。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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