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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犬“德牧”在江边散放被民警拿下 哈市今年共取缔违法养犬、溜犬行为6800余起 发布时间:2020-11-11 17:29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隋国松 记者 石岩松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加大了对沿江一线、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犬类管理力度,发现多起违规养犬行为,其中一只明文规定的禁养犬德国牧羊犬被主人散放在江边“散步”,民警依法对违规犬类进行留检处理。

  11月10日10时许,民警来到道外区二十道街江边,开始沿江巡查。在松浦大桥下,三位男子边说边行,在其身旁有两只大型犬,其中一只为金毛,另一只为哈市明文规定的39种禁养犬之一——德国牧羊犬。两只犬均没有戴牵引绳,“自由”地在江边“散步”,过往行人纷纷躲避。据溜犬者讲,自己这只德牧犬养了7年,也知道城市里不让养,但和狗有了感情,便一直留在身边。金毛是邻居家的,自己代为溜犬,不知道办没办犬证。民警依法给犬主人下达了《犬只留检单》,并将两只犬带走。

  民警对德国牧羊犬主人下达《犬只留检单》。

  在道外区七道街江边,一对青年男女将一只吉娃娃犬放在地上玩,没有栓犬绳。在确认该犬办有犬证后,民警对犬主人不栓犬绳、进入禁止溜狗的地方的行为批评教育,并在其犬证上进行了扣分处理。

  民警对犬主人不栓犬绳、进入禁止溜狗的地方的行为批评教育。

  11时许,在道里区江畔路与尚志胡同交口,一女子到路边商店内购物,将一只贵宾犬散放在路边。经查该犬没有进行犬类登记,民警对其下达了《犬只留检单》,将在犬主人办理登记后,进行返还。

  民警对贵宾犬主人下达《犬只留检单》。

  犬类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孙建龙介绍,《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市城区内居民的养犬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39种禁养犬、许多区域禁止携犬进入、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每户限养一只准养犬等。到目前为止,哈尔滨市共有26个犬证办理点,共办理养犬登记证50052个;今年以来,共取缔违法养犬、溜犬行为6800余起,留检违规犬53只。

  孙建龙表示,对于禁养犬,公安机关将予以没收;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书,未办理养犬登记证书的,公安机关将扣留犬只并督促犬主办证,逾期不办的,将没收犬只;对溜犬不栓绳、在禁止遛犬区域溜犬、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违规溜犬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犬主警告并在养犬登记证书上扣分,扣满三分将吊销养犬登记证书。公安机关没收的禁养犬,收留的流浪犬、遗弃犬将集中留检。对于留检的准养犬,公安机关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对犬只进行领养。

责任编辑:付践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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