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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发布第17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8 13:39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1年第17号]

  近期,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多次发现市民在蒙古国代购的商品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为切实做好大庆市“外防输入”工作,严防境外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国内高风险地区疫情经“物”传播至大庆市,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尽量避免从疫情高风险国家以及国内涉疫城市邮购商品。确需邮购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因未及时报备,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在取(拆)快递包裹时,尤其是境外邮购的包裹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使用75%医用酒精对外包装和物品分别进行擦拭消毒。取出物品后,要立即对双手进行清洁、消毒,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和鼻。邮(快)件外包装消毒后,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三、市民接触境外邮购以及国内涉疫城市邮购的商品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请勿自行服药,要做好个人防护,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可疑商品接触史、旅居史,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储存、谁运输、谁销售、谁开箱、谁配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进口邮(快)件和国内风险地区邮(快)件疫情防控力度,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进口商品时,做好各环节的消毒及防控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企业邮(快)件的监管。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未按规定采取消毒等相关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鼓励采取无接触模式投递邮件快件,由派送人员与收件人确定接收方式。确需当面签收的快递包裹,收件人要按规范佩戴口罩,尽量佩戴一次性手套,避开密集人群,与派送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六、邮政及快递企业要对从业人员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建立人员管理台账,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一线从业人员应当在完成两剂次新冠疫苗接种后方可上岗,并按时接种第三剂次新冠疫苗。工作时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后,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七、邮政及快递企业要严格对所有寄递邮件、快件实行“先消毒、后分派”制度,并切实做好快递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对于直接与境外邮件快件接触的一线作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工作岗位相对固定,避免与国内邮件快件作业人员交叉作业。对国内涉疫邮件快件要立即实施拦截、隔离管控,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实施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得继续发运和投递。

  八、邮政及快递企业要严格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寄递邮件快件全链条、可追溯管理体系。对于进口冷链食品,无“三证一追溯”(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接收、承运、派送。

  疫情防控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安全,群防群控才能共筑守护生命的长城。入冬以来,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务必牢固树立个人防护意识和主动报备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守护你我守护家,守护我们共同的“百湖之城”。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董雪婷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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