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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饭店招牌带“青花椒”被告!回应来了 发布时间:2021-12-27 19:29 来源:央视财经

  近期,央视财经报道了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多家餐饮企业,因为店面招牌、菜谱菜碟带有“青花椒”的字样,被上海一家餐饮管理企业以青花椒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近日央视财经记者也采访到了这家起诉的公司。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手持“青花椒”商标起诉了20多家餐饮店的原告。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餐饮,在江浙沪地区有三十多家门店,而且均是直营店,主营菜品就是青花椒鱼。

  公司创始人告诉记者,公司的维权事务是由一家第三方公司负责处理,因此对于此次起诉的细节他并不知情。此前维权的初衷是因为创业8年以来,经常有打着该公司商标的冒牌企业在网上骗取加盟费,但维权成本高、流程繁琐使他很头疼。2020年,一家自称专门从事维权服务,不收律师费,只收维权所得赔偿金的第三方公司找到了他。

  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 左正飞:实际上整个在委托过程中,第三方公司每一次给我们的,就是一张合同。维权的这家商标、门面长什么样子我们并不清楚。我们自己在管理上有漏洞,没有严格去审核哪些属于真正侵权、恶意侵权,哪些是不属于侵权的,给大家带来了很多麻烦。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赔个礼道个歉,我们也会跟第三方去交涉这个事情。

  万翠堂公司创始人表示,从去年3月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以来,万翠堂只收到了两笔共计35000元的赔偿金,且按照约定全数转给了第三方公司。接下来,他将撤销对不符合恶意侵权的餐馆起诉,但对恶意侵权的假冒公司将继续维权,同时也保留对第三方公司的起诉权利。

  近年来用地名或通用商品进行商标维权事件很多,前有“逍遥镇胡辣汤”后有“潼关肉夹馍”,对于此次餐饮店门头使用“青花椒”三字是否涉及侵权,记者也咨询了法律人士。

  上海信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蒋振伟:“青花椒”,实际上它涉及到一个通用的商品名称。在这种情况之下是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是不能够限制第三方去使用的。

责任编辑:刘勇泽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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