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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疫地区抵返人员需提供此项证明!黑龙江一地发布通告 发布时间:2022-02-10 15:30 来源: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春节假期结束,返海返岗人员流动将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春节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从省域外或省内涉疫地区返海返岗人员,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返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妥善保留行程中公共交通、住宿、餐饮等信息,以备查询。在“三站”和高速公路等查验点要如实填报“牡疫控”个人信息,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做好海林市相应管控工作。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严格落实返海返岗人员风险核查、报告和管理制度,建立返岗人员台账,及时掌握外地返岗人员信息。对外地返海返岗人员,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发现体温等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及时进行留观并上报。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措施,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消杀及时,对进出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人员重点查验“双码”,做到“逢入必检,逢检必查”。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各项防疫规定和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重点人群和环境“应检尽检”,严格按照规定的频次组织开展好核酸检测,坚决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六、广大市民要坚持“出门必戴口罩”,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配合调查。要从官方渠道获取疫情有关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七、广大市民要尽量避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接触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的商品后,做好快递包裹内外消毒,严防疫情“由物及人”传播。

  八、广大市民要自觉履行疫苗接种义务,符合接种条件和达到接种间隔时间的市民,尽快前往辖区接种点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2月9日

责任编辑:董雪婷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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