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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广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10:31 来源:大庆日报社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潘爽)2月10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印发《大庆市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方案》,明确对我市校外培训广告下“禁令”,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将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接下来,我市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确保“双减”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监管,对辖区内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加大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强化广告监测力度,对商业楼宇、居民区等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日常排查和线索梳理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以及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的违法广告等行为。尤其对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和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要依法从重处罚。

  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范围。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对于多次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或者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情节恶劣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将把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行业管理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传统媒体单位,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将把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互联网信息管理的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电商平台和其他互联网企业,坚决依法处置。将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作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一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铁路、地铁、公交车、国有厂矿单位以及公交站台所属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

责任编辑:刘海龙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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