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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献血 这些知识您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2-12-01 15:46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记者 徐楠 王忠岩)11月30日,黑龙江网刊发了《无偿献血锐减 临床用血供应困难 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呼吁广大市民积极献血》的报道,介绍了目前哈尔滨市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无偿献血人数锐减,哈尔滨市的临床用血存在一定压力的情况。也有不少市民给黑龙江网的热线打来电话,表达了献血意愿,但对于献血有哪些注意事项?黑龙江网围绕大家比较关心的献血问题采访了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副主任刘颖,及时为大家答疑解惑。同时,哈尔滨市血液中心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献血。

  一、适合献血的人群及献血注意事项

  1、参加献血的基本条件

  年龄:18至55周岁(多次固定献血者可根据情况延至60周岁)。

  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血压: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

  体检:心、肺检查正常,体温正常,脉搏60-100次/分,肝脾不肿大,发育正常,无严重残疾。

  血液化验: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阴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阴性,R梅毒螺旋体抗体阴性、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

  2、献血前、后注意事项

  献血前:应禁酒,更不宜服药,保证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活动。献血前两餐应清淡饮食,不要空腹献血。

  献血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情绪,不要紧张,适当休息后方可离开献血屋。

  献血后:应保护好穿刺孔不受感染,至少在四小时内不要除去穿刺孔上的敷料。保持针眼处清洁,三天内不沾水以免发生感染,不宜进行剧烈的活动,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在针眼周围有时会发生青紫现象,这是因为有少量血液流出血管外的缘故,不要紧张,过一段时间会自行消失,如需帮助请与血液中心联系。0451-82437124、82435652。

  3、无偿献血流程

  (1)了解献血知识和献血前注意事项及献血地点;

  (2)填写“无偿献血登记表”;

  (3)体检;

  (4)验血;

  (5)献血;

  (6)领取献血证和纪念品

  4、捐献全血与捐献单采血小板的区别

  捐献全血是一次采集全部血液成分的过程,也就是平时我们在街头看到的献血车和献血屋里采集的都是全血。捐献单采血小板是成分献血的一种,是应用血细胞分离机单采血液中的血小板。献血者的血液采集出来之后,在密闭的管路里,经过血细胞分离机的离心,将血小板分离出来,剩下的红细胞、白细胞和大部分的血浆回输给献血者。所以所用的时间要长于捐献全血,通常捐献1个治疗量的单采血小板,需要40-60分钟。

  血小板在体内参与凝血和止血过程。临床用于预防和治疗因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引起的出血患者的治疗。主要用于血液病、肿瘤患者、外伤及术后出血的患者。每天临床有众多的血液病和出血性疾病生命垂危的患者等待血小板的救治。 血小板保存期短,最多保存5天,要根据临床患者需求采集,库存量过多存在过期报废的风险。所以捐献血小板要提前预约。

  5、献血者常见的顾虑

  顾虑一:感染

  很多人不愿意献血,很重要的一个顾虑就是担心感染。事实上,只要在正规采供血机构,每位献血者使用的针头、血袋均为一次性使用,不能重复利用,因此是不会感染疾病的。

  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我们的献血屋和血液中心楼内采集场所的地面、台面每日2次通风、消毒,还有动态空气消毒机对空气进行持续消毒,请大家放心环境的安全。

  全市每年13-15万余人次献血,没有因献血传染上疾病的。

  顾虑二:伤元气

  所谓献血后的“气虚”“血虚”等,多数是一种心理感受并非真的损伤了元气。献血后,机体会立即对身体进行调节,如果出现晕血等不适,稍事休息后,当天仍可从事非强体力性日常工作。

  顾虑三:贫血

  按照《献血法》规定,18岁~55岁的成人每次献血量为200毫升~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5%~10%,而献血后,储存在肝、脾等脏器的血液会随时予以补充,不会减少循环血容量。

  顾虑四:低血压

  有些人误认为,献血会导致低血压。事实上,健康的人献血是不会影响血压的。部分人在献血后,暂时出现血压偏高或偏低现象,往往是由于精神紧张、兴奋所致,注意休息,很快就会恢复。

  刘颖介绍说,实际上,献血不但不会有损健康,还会促进身体的新陈代谢,帮助大家维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持健康的状态。

  二、为什么献血是无偿的,而用血要收费?

  《献血法》确定了在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患者临床用血缴纳的费用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而不是血液本身的价钱,其收费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贯彻执行。而对于无偿献血者,缴纳了输血费用后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三、公民献血要带什么手续?献血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1、献血时需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医保卡、驾驶证、学生证、护照。

  2、献血时要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不谎报、不隐瞒既往病史。

  3、献血量:每次捐献全血量一般为200和400毫升;每次捐献单采血小板为1-2个治疗量。

  4、献血间隔期:捐献全血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捐献单采血小板间隔期不少于2周;全血采集后,捐献单采血小板间隔期不少于3个月;捐献单采血小板后,捐献全血间隔期不少于1个月。

  四、《黑龙江省献血条例》关于黑龙江省无偿献血者用血费减免政策(适用于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1、5年内,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2、5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3、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4、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5、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一人献血,家人受益”: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用血时,先交付用血费用,然后按规定办理用血减免手续。

  直系亲属关系界定:无偿献血者的直系亲属,包括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女,以及法律上认可的养父母、养子女。

  五、血费减免程序(因疫情原因,目前窗口血费减免手续办理暂停,可先咨询0451-82437163,准备相关材料,待窗口恢复再前来办理,具体恢复时间请关注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微信公众号)

  办理用血减免所需材料:

  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减免材料:献血者身份证、《住院病案首页》《输血记录单》《用血结算单》、代办人身份证件。

  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减免材料: 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用血者《住院病案首页》《输血记录单》《用血结算单》,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户籍底案、所在单位个人履历表(加盖单位公章),除夫妻关系外如以上关系证明材料均无法提供或无法直接证明可到窗口填写《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到血液中心审批窗口办理减免手续。

  用血费减免审批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下午15:00

  用血费减免办理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28号,咨询电话:0451-82437163

  六、联系方式

  哈尔滨市血液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28号

  哈尔滨市血液中心网址:http://www.hrbxz.org.cn

  捐血热线电话:0451-82437124(周一至周五  7:30-15:00)

  单采血小板咨询和预约热线:82423321、82437129(周一至周五  7:30-15:00);单采血小板预约手机热线:18546031901(早7:00-晚20:00)

  献血反应咨询电话:0451-82437124、82435652

  二十四小时咨询电话:0451-82400120

  血费减免咨询电话:0451-82437163 (周一至周五  7:30-15:00)

  母婴不合血型筛查热线电话:0451—82437139(周一至周五  7:30-15:00)

责任编辑:刘海龙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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