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哪些企业可以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来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0-06-24 10:14
哪些企业可以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包括下列主体:
(一)经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
(二)经公告地理标志已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注册人的集体成员;
(三)经公告备案的已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被许可人;
(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其他使用人。
频道编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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