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来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0-06-24 10:21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如下义务:
(一)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地理标志产品;
(二)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要求,规范标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定期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频道编辑:刘海龙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黑龙江网报料热线:15603667008 微信同号。
黑龙江网报料热线:15603667008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