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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须提供48小时核酸报告!黑龙江多地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29 08:01 来源:黑龙江网综合

出入齐齐哈尔市域人员

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1月28日,齐齐哈尔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措施提示。讷河市报告1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截至目前排查出该感染者密切接触者273人,已集中隔离72人(其中讷河市35人),推送市域外协查201人;密接的密接330人(其中讷河市88人),全部集中隔离。

  上述集中隔离人员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全部阴性,并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规定做好后续核酸检测工作。加大风险人群排查管控工作力度,除加快对密接及密接的密接流调排查、隔离管控外,进一步扩大流调排查范围,即对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判定原则的一般接触者,采取健康监测措施。对感染者波及范围的环境样本进行核酸检测,除其居所环境样本阳性外,其他环境样本均为阴性。

  齐齐哈尔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讷河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确定讷河市六合镇太和村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讷河市六合镇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讷河市其他地区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2、齐齐哈尔市其他县区居民“少流动、不聚集”,非必要不离齐,出入市域人员均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验码规定,出入各类场所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保持手卫生;公共场所高频接触公共部位做好清洁和消毒。

  3、市外涉疫地区来(返)齐人员,需第一时间与社区(村)和单位报备,主动联系社区(村)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保持居家状态,严禁外出。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级人员非必要不来(返)齐,对未报备来(返)齐者一律劝返。对刻意隐瞒流行病学史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全市市民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流涕、鼻塞、肌痛、结膜炎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希望广大市民对网络信息要认真辨别,仔细判断,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各级政府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第33号)

  28日,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第33号):

  近日,国内多地散发疫情形成叠加,疫情形势再次严峻。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确需离牡的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双报备。自2021年11月28日24时起离、抵(返)牡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抵(返)牡人员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防控政策。

  二、所有抵(返)牡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凡是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的,一经排查出将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洗浴场所、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加强内部管理并规范落实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各项防疫措施。各类商超不得经营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切勿购买不合格或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避免以生吃、半生吃等方式直接食用冷链食品。

  四、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五、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以及从事聚众滋事、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零星散发疫情的接连发生,再次提示我们疫情防控措施时刻不能放松。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积极接种疫苗。让我们共同携手、团结一心,为赢得抗疫全面胜利而共同努力!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28日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26号通告

  近日国内上海、满洲里等多地散发疫情形成叠加,疫情形势再次严峻复杂,为做好鸡西市“外防输入”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现将有关疫情防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行,从即日起,离开和抵返鸡西人员需继续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抵返鸡西人员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落地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严格信息报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市旅居史的抵返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街道(乡镇)、社区(村组)、所在酒店(宾馆)、单位和县(市)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追踪登记、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和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请市民密切关注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出现红码、黄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报告,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防控措施。

  三、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及已全程接种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共同努力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28日

进出绥化市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21年11月28日,绥化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进出绥化市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日起核酸检测免费(截止时间另行公布)。

  市民前往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要坚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进入公共场所就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的好习惯,就餐倡导公勺公筷制的卫生习惯,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和防控措施,隔离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特别是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严禁外出。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辖区接种点进行预约登记,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1年第19号]

  鉴于黑龙江省当前疫情形势,按照防疫工作部署,为严防输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庆,进出大庆市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市各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口等检查站,继续严格执行查验双码、严格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和“落地即检”。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防院感等制度,增强“哨点”敏感性,对就诊者查验双码、严格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加强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沃”填报等制度。

  三、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规定,外来车辆及人员禁止入内,教职员工及学生非必要不离庆,严格执行返回报备及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商超、景区、网吧、健身房、宾馆、饭店、影剧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限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

  五、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新冠疫苗,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防疫政策,各级防疫工作者要坚守岗位,坚决守住省市县界,守住不传播扩散底线。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大兴安岭:抵返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根据国内、省内疫情形势,经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全区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生产生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抵返大兴安岭地区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区,无报告的一律落地即检。离开边境县(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还要实行登记、备案、建立台账、专人管理,进村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

  二、倡导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出区,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出行的,往(返)前要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管护区)和单位报备。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

  三、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制度,发现风险人员要立即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各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严禁接收有新冠肺炎十类症状的患者。各药品零售机构可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销售,但要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和“沃填报”制度,落实社区推送、回访要求。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必要不举办50人以上大型会议、活动,各类经营单位非必要不举办各类培训、展览、展销、商业性演出等活动,确须举办的必须报属地指挥部审批,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农村地区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须提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报所在地乡镇政府批准,所有参加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获批举办的聚集性活动,乡镇政府要派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实名制登记,对活动全程视频留存。

  五、各景区景点有序恢复接待省内游客,严格执行预约、错峰、限流等要求,落实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及通风消杀等各项防控措施。

  六、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宾馆旅店(民宿)、饭店餐吧、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和进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扫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对执行不到位的经营场所要停业整顿,对拒不执行的人员禁止入内或不得提供服务。

  七、倡导文明新风,婚事、丧事简办,压缩宴会规模,严格控制人数,降低聚集风险,举办时要提前按要求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举办方和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八、在取(拆)快递包裹、邮政快件时,要对内外包装表面进行消毒,做好个人防护,在室外拆包,外包装不能带入室内。暂停从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邮购、代购物品,如商家私自邮购、代购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引发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出租车司机、快递外卖员、餐饮宾馆服务人员、商超售货员和收银员等二十类重点人群,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按规定要求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十、边境县(市)要进一步加大巡防力度,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对边境线实施全方位管控。落实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治,加大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宣传力度,营造人尽皆知、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动和鼓励群众对涉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有效信息线索提供人员,给予最高6万元奖励。

  十一、广大居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十类症状,请勿自行服药治疗,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要求,自觉全程佩戴口罩,步行或乘私家车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十二、符合新冠疫苗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的居民,要积极响应号召,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安全屏障。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接种加强针。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要避免前往密闭性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管控措施与此不符的,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1第30号)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应对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11月11日以来上海市、苏州市、杭州市、徐州市,11月14日以来内蒙古满洲里市,11月24日以来齐齐哈尔讷河市抵(返)双人员(视疫情变化动态调整),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有过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抵(返)双鸭山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落地即检,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火车站、客运站、公路卡口严格查验核酸阴性报告,落实扫两码(身份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三、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双、不出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或涉疫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做好个人防护,返双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影剧院、商超、图书馆、博物馆、农贸市场、“九小场所”等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执行验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违反规定的予以停业整顿。

  五、各级医疗机构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个体诊所私自接收发热患者的,一经发现予以停业整顿。药店严格执行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实名登记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采取留观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严禁患者私自离开。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及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实行全封闭管理,停止探视活动。各宗教场所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学校、幼儿园采取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倡导学生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降低传播风险。

  七、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行的要严格报批,未经审批举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参加或组织超过10人的聚餐、聚会等活动。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控制用餐人数,不得超过店内容量的70%,大厅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九、严禁聚众赌博、非法宗教、未经批准的各类营销类培训、封建迷信等聚集性活动。农村集市、综合服务站、食杂店等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三件宝”、消杀、通风等措施。“农村地区六类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建立台账、专人管理,进村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

  十、各类重点人群要定期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对不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经营场所,依法依规停业整顿。

  十一、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疫苗。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接种加强针。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要避免前往密闭性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责任,是公民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2021)第11号

  根据当前国内、省內疫情形势,为持续巩固鹤岗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11月11日以来上海市,11月13日以来内蒙古满洲里市,11月19日以夹苏州市、杭州市,11月21日以来徐州市,11月24日以来齐齐哈尔市、讷河市返鹤人员,或与以上城市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请立即与所在社区(村屯)、 单位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并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岀入鹤岗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报告的一律落地即检。鹤岗火车站、 客运站、公路卡口严格查验核酸阴性报告,落实扫两码(身份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三、暂停举办50人以上的人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 演出、展销、促销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须举办的须报属地指 挥部审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产格落实各项 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四、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各类餐饮机构暂停承办各类婚丧 喜事等大型包桌活动;餐饮机构每间每桌就餐人数控制在10人以 下。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如违反规定严肃查处。

  五、严禁组织聚众赌博、非法宗教活动、未经批准的各种营销类培训活动、铁建迷信等聚集性活动。对农村集市、综合服务站、食杂店等场所要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督促商家 进行日常消杀、通风,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旌。

  六、 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福利 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康养院等实行全封闭管理,禁 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看守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七、 农村地区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须提前向 村委会提岀申请,报所在地乡镇政府批准,所有参加人员必 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获批举办的聚集性 活动,乡镇政府要派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实名制 登记,对活动全程视频留存。

  八、 全市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加强管控,严格执行扫 两码、严验码、戴口罩、测依温等防疫措施,如不严格执行,将 予以停业整顿。

  九、 旅游景区景点实行限流、预约、错峰,严格落实防疫措 施,暂不接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公共交通工具隈流运行, 司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十、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鹤”,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出行的,往(返)前要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 报备。公职人员要带头作表率。对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外来 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建立台账、专人管理,进村后实施14 天健康监测。

  十一、广大居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坚持良 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 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鹿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 十类症状,请勿自行服药治疗,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要求, 自觉全程佩戴口罩,步行或乘私家车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 就医。

  十二、符合新冠疫苗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接种条件、 无禁忌症的居民,要积极响应号召,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 疫安全屏障。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接种加强针。未接 种新冠疫苗的居民要避免前往密闭性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 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管控措施与此不符的, 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28日

  (综合来源:大庆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鸡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牡丹江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齐齐哈尔市疾控中心、大兴安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双鸭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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