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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假期间安全旅游文明出行要领请收好 发布时间:2018-09-30 21:06 来源:黑龙江网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提示,广大群众要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截至23日17时,全国共出动警力16.2万人、警车5.4万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3万起。全国主要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通行正常,未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未接报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驾车外出期间,相互礼让,不争道抢行、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速。安全出行还要记住以下几点信息,确保出行安全。

  关注相关预警信息

  出游前,应关注外交、卫生、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收集旅游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法律法规等信息。

  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参加团队旅游的游客,应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以及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路线和活动项目。在旅途中,应听从导游或领队人员的安全提醒,勿携带违禁物品上车,以免发生意外。此外,游客明知是“不合理低价游”而与旅行社签订虚假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权益受到损害将很难获得赔偿。

  购买旅游意外险

  旅游者在出行前宜自行购买或由旅行社代买旅游意外险,在旅游行程中发生意外后可以及时得到赔付。

  文明出行、理性消费

  游客在出游前应查询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带好合适的衣物和防护物品。在旅游地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展现良好的素养和形象,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杜绝不文明行为。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在境外购物尤其应该谨慎,不建议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购买贵重物品时,建议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较大商场,并保留好购物发票或收据。

  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

  游客可尽量使用信用卡、借记卡等进行消费结算,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携带的贵重物品应随身保管或存放在房间、酒店前台的保险柜内。

  理性处理涉旅纠纷,不宜采取过激手段维权

  在旅途中如果遭遇涉旅纠纷,要理性处理,保持冷静,不宜采取过激手段维权。可以保留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向旅游质监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请广大市民游客积极参与,若遇见黑恶势力,应保留证据,及时向当地扫黑办或者旅游部门举报,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综合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等)

责任编辑: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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