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市太平镇居民郑某去邻村菜地里偷摘了一把价值十几元的蔬菜,被菜园主人发现后报警,民警出警后发现郑某曾有多次盗窃行为,遂依法将郑某刑事拘留。
5月18日,枣阳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菜园的菜被人偷走,偷盗者郑某曾有多次偷盗行为。民警赶到后在郑某家中找到了被盗走的蔬菜,价值十余元。郑某理直气壮地说:“就这么几根菜叶,你们也要定我的罪吗?”民警当即给郑某普法:“屡次小偷小摸也会构成犯罪!”
经调查,2018年4月,郑某因涉嫌盗窃被行政拘留一日。2018年12月,郑某又盗走邻村居民种植的四棵树,被行政拘留五日。加上这次郑某的盗窃行为,已满足两年内三次盗窃的事实,已经符合了多次盗窃的特征,虽然盗窃数额不大,郑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多次盗窃,仍会因盗窃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郑某已被枣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陈建伟
审核: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举报邮箱:chinahljcn@126.com
即时新闻
更多>专栏
更多>融媒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