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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家长接送之“难” 解决学生看护之“忧” ——解读我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08 07: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长久以来,“三点半难题”一直困扰着不少家庭,因为家里没有老人帮衬,哈尔滨市小学生家长张婕女士甚至辞掉工作,只为了每天能够准时接送女儿。但最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让张婕觉得自己又有希望重回职场。“《指导意见》说,孩子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可以提供看护服务,而且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下午五点半,甚至初中还可能到八点半,如果能实现,我重回职场也没有后顾之忧。”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出台,决定于2019年年底前全面实行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破解家长放学接送之“难”,解决学生课后看护之“忧”。《指导意见》出台有什么依据和意义?有什么新举措?服务人员如何保障?安全性又如何保障?黑龙江日报记者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育专家进行了解读。

  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不仅是为了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的难题,也是为了能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拓展学生学习空间的民生工程。”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指导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相关精神制定,旨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指导意见》出台后,黑龙江日报进行了融媒体报道,很多家长留言互动。有家长提出疑问,课后服务会不会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孩子可不可以不参加?

  对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指导意见》将坚持公益普惠、自愿参加、完善服务、透明公开原则,会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以营利为目的,并明确要求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课后服务的资金来源,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建立免收费政策,免收费额度的50%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指导意见》要求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据介绍,此次《指导意见》还重点关切特殊学生群体。除了把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作为服务对象外,还要求优先做好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服务工作。同时,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各自需求情况来确定。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小学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于18时30分,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晚于20时30分。

  多措并举,解决课后服务人员资源问题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家长最关注的问题是托管班如何运行?服务的教师资源从哪里来?服务的内容是什么?课后服务会不会变成变相的补课?如何保证课后服务的安全性?

  对此,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一一解答。

  据介绍,我省会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将多措并举,解决课后服务人员资源问题。一方面,要求学校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可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同时,鼓励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大学生及社会热心人士和广大家长积极参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还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高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公益性专业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实现场地、人员资源整合。

  据介绍,《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四严禁三不得”——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增加家长经济负担,不得把课后服务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比指标。课后服务内容以集中完成作业、组织特色活动、自主阅读交流、开展社会实践等为主。

  对于家长最为重视的安全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意见》要求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公益性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公益性机构目录。“对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会严格审核。同时也会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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