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4-05 10:55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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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哈尔滨4月4日电 (方圆 段春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对追索劳动报酬等8类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安排办案骨干承办、优先集中力量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建立绿色执行通道,让申请执行人及早实现执行权益。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意见》固化了“便民热线”“绿色通道”、定期专项清理等经验措施;推出立案阶段涉民生案件卷宗封面加盖“民生”标志制度,倡导涉民生案件3个月内执结,对3个月内未能执结的,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措施尽快执结;实行交督办机制,对群体性索要劳动报酬、重点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等5类执行案件,由省法院备案重点监督和指导;公布服务民生热线电话,并对信用惩戒、执行联动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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