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补助机械化秸秆还田 标准为每亩20元

发布时间: 2017-04-07 07:29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我省补助机械化秸秆还田

网络配图。

 

  黑龙江日报讯(宋丹辉 记者 黄春英)记者从省农委农机局获悉,为引导农民在秋季通过实施玉米秸秆全量还田,实现农作物秸秆禁烧,提升耕地地力,促进我省农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近日,省政府决定对2016年玉米秸秆还田作业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亩20元。

  机械化秸秆全量还田补助对象为采取翻埋和碎混两种还田方式,进行玉米秸秆还田作业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补助资金将下拨到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县(市、区)根据2016年秋季验收合格的实际作业面积兑付补助资金。

  2016年是我省实施机械化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补助的第一年,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将采取现代科技手段和人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作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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