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 > 其他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0-01-16 17:07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亚枫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陈建伟

审核: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

举报邮箱:chinahljcn@126.com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