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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呼中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1-12-01 08:41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讯(记者 魏佳欣)大兴安岭呼中区将“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与依法治区工作相结合,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夯实法治呼中建设根基。

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采取专家专题辅导、新法专题学习的形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使学法活动成为常态。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8次以上。

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坚持在会前学习与所议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加入新的法律法规内容。截至目前,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累计13次。

为区政协委员辅导新宪法

  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也相应制定党委委员会议、班子会议、党委会议集体学法制度,按照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开展与本部门工作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学法经常化。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区人大组织政府新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在“12·4”国家宪法日,区委组织部和司法局组织新考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并在宣誓仪式上进行宪法讲座,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履职能力。

开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专题讲座

  同时,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和法院审判资源结合起来,针对危险驾驶案件频发现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醉驾刑事案件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庭审程序,“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感受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到实处。

  加强法治培训力度。坚持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新提职干部培训班、科级干部能力提升轮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开设法治课,推行“点餐式”普法新举措,对参加普法培训学员的法治需求进行调查和问卷,预约相关法治学习内容,针对他们提出的“菜单”,安排对应的“菜谱”。经过逐步完善,形成“点餐+配餐+套餐”普法模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分级分类开展“组合式”普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侧重于宪法、依法行政、监察法、民法典为核心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法治能力方面的专题法治培训,并且每次培训后都随堂进行测试,以考促学,确保学习效果落地。

呼中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知识测试

  建立健全年度述法制度。呼中区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法治县区创建考核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述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建立法律考试制度,定期组织全区科、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宪法、监察法、国家安全知识、保密知识等网上普法考试,参学率达100%。

责任编辑:张宇

审核: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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