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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发布4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1 15:24 来源: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公  告

第44号

  近日,国内多点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共克时艰,取得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为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巩固齐齐哈尔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强化各类场所“鹤城平安码”扫码查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屯社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及公共交通车辆,一律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鹤城平安码”并严格执行扫码查验工作,严格人员扫码进入,杜绝任何场所“无码运行”。对于“鹤城平安码”遗失、污损的,要及时向所属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申领补发“鹤城平安码”,做到“一地一码”,严禁多个场所、车辆共用一码。

  二、坚持实时“扫码亮码、绿码通行”原则,禁止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展示“鹤城平安码”,切实做到逢人必验,不漏一人。在查验过程中,发现“鹤城平安码”码色异常(红码和黄码)或体温高于37.3℃的人员,要立即予以留观,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屯)报告,妥善处置。

  三、市民群众进入各类场所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主动扫码、亮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查验、体温检测、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以及视听障碍人员,进行登记后通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建立“无健康码通道”,安排专人负责将身份证号、姓名、联系方式及进入时间等内容,以纸质或电子方式进行登记并妥善保存。

  四、对于各类场所、经营单位伪造、变卖、借用场所码并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通过扫码查验非法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配合扫码查验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并经劝导拒不服从管理产生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五、各县(市)区、各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鹤城平安码”扫码查验工作的监管,加强巡查、检查,对于未按规定张贴“鹤城平安码”及“无码运行”等未执行扫码管理的单位,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一律关停。因未按规定扫码的单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鹤城平安码”扫码查验是精准防疫的必要基础,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市正常生产生活影响。请广大市民朋友养成自觉扫码的良好习惯,“同守一座城、共护一家人”。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1日

责任编辑:杨柳

审核: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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