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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打通人才“减负”、“松绑”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2-05-16 16:51 来源:黑龙江网

  黑龙江网5月16日讯(记者白林鹤 石启立)今天,在《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沙广华对黑龙江人才放权松绑和激励支持政策,以及特色亮点工作做出了相应解答。

发布会现场

  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沙广华介绍, 《人才振兴60条》,不只对“用人主体”放权赋权、应放尽放,对“人才本身”也提出了一系列减负松绑、激励支持等政策措施,注重遵循人才的科研规律和成长规律,从保障潜心科研、激励成果转化、提升薪酬待遇、支持创新创业、促进顺畅流动等方面,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体系,把人才从各种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把才华和能量充分地释放出来。

  让人才集中精力搞科研。针对以往科研人员反映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刚性偏强及材料多、填表多、会议多等事务性负担较重的情况,政策提出,积极探索更为宽松和柔性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式,通过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积极营造优良科研环境,让科研人员全身心创新创造。在经费管理上,打破束缚科研活动的经费调剂规定,将设备费以外的科研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至项目负责人,不再报请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审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需要自主调剂;打破过于限定经费科目要求,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级人才支持计划推行经费“包干制”,确定经费总额,不再编制费用科目预算的明细,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项目负责人有自主决定使用权;打破间接费用单一比例标准,将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的间接费用比例提高到最高60%,间接费用可全部用于科研人员绩效奖励。通过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使科研经费的使用更为机动灵活,更加符合科研规律,更好地服务人才创造性活动。在减轻事务性负担上,合并压缩项目申报和人才评价中需科研人员填报的各类表格材料,推行在线申报、信息共享;严控科研项目执行期内进度检查次数;支持为科研项目配套专门科研助理;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允许特事特办;实行“无会日”制度,教学和科研单位确定每周1天可安排非学术会议,其余时间均为“无会日”,不得要求与会议内容无直接关系的教学科研人员参加或列席一般性工作会议。通过这些措施,让科研人员从“填表”、“画格”、应对各类会议活动等繁杂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轻装上阵、静心治学。

  让创新人才更好地分享成果的转化收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让人才创造的成果有合理的价值回报,是黑龙江省制定政策的着眼点、着力点。政策规定,高校、科研院所在省内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技术合同到账金额或股权折算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资金奖励,每项最高奖励1000万元;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的职务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可将不低于转化净收益的70%和10%,分别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转化贡献人,让科研人员从成果转化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激励和收益。

  以多元化薪酬分配制度激励人才干事创业。政策充分体现创新和贡献的价值,努力形成“干得多、挣得多,成果多、奖得多”的正向引导和激励效果,切实提高人才的获得感。注重激励高水平科技人才,全时全职承担国家和省级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进一步体现人才知识价值。注重激励医疗卫生人才,在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基础上,赋予公立医院在核定薪酬总量内的分配自主权,可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方位提高医疗卫生人才待遇。注重激励企业管理和科研人才,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实行股权、分红、跟投等激励措施,由市县两级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年薪50万元以上的研发人员制定激励政策,通过实行收益与业绩双对标,推动企业与人才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发展和人才增收的“双赢”。

  让人才兼职创新离岗创业顺畅流动。聚焦为人才松绑,对愿意携带创新成果走出“象牙塔”“实验室”、有志于创新创业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给予大力支持,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到企业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选派到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返岗后接续计算工龄,并按不低于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安排工作。在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亟需,开展集中攻关期间,科研人员人事关系可在原单位或工作单位自主选择。打破户籍、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城乡、区域、行业以及不同所有制人才顺畅流动,省内养老保险跨区域、跨体制转移接续办结时限压缩30%以上,开启高层次人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绿色通道”。通过这些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的保障措施,支持各类人才投身科技创新主战场和第一线。

  让人才扎根基层建功基层。针对基层一线人才结构性短缺、后备力量不足等实际需求,坚持面向基层的鲜明导向,引导支持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放宽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政策覆盖的范围由“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扩大到“全省所有县乡以及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区”,以上地区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限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只划定成绩合格线。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统筹用好全省乡镇事业编制资源,利用3年左右时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万名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实现每村有1—2名大学毕业生。实施干部人才“组团式援边行动”,对参与援助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聘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援派期间给予相应职称评聘的政策保障,按援派时间的1.5倍系数计算取得现职称后的工作时间,期满返回所在单位后首个聘期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开展柔性服务,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兼职等方式等到基层服务,在基层时间累计超过半年视为基层服务经历,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的参考,让愿意服务基层的人才得到更好待遇、更多成长机会,让人才发挥更大作用、体现更大价值。

  对以上这些政策,将纳入省委抓落实的“四个体系”建设,推动任务具体化、责任明晰化、管理规范化,打通“减负”、“松绑”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人才能够全身心投入创新创造、潜心科研事业。

责任编辑:刘海龙

审核:董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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